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4〕744号)要求及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其中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向,针对“垃圾分类、处理等项目”,具体哪些项目内容可获得支持呢?下面就请和中机院项目申报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支持方向
具体支持的项目
方向1: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方向2: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项目
方向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方向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方向5: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补贴比例
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60%、70%、7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项目建设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申报程序
项目储备:各地需根据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谋划和储备符合条件的项目。
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按照程序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通常需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方案、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实施进度、绩效目标等内容。
审核评估: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并上报至省级或更高层级的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经济技术性等评估。
资金下达:经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贴资金的支持。资金将按照项目进展和合同约定逐步下达至项目单位。
三、注意事项
严格项目筛选:围绕本领域头部企业组织开展项目筛选,拟安排的项目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种规定,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
加强项目监管:加强审核比对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避免重复支持或多头申报。同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项目顺利实施。
总之,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贴的申报需要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项目符合支持方向、前期手续齐全、建设条件落实等条件。同时,各地也应加强项目储备和筛选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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