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业务领域 > 项目投融资方案 > 项目投融资申报研究

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报送申报

来源:原创  时间:2024-09-11  点击:1444
根据省发布《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报送工作的通知》,支持方向与要求基本与去年一致,先整理如下供申报企业参考。

按照惯例每年9月启动下一年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报送工作。


据通知,2025 年投资计划报送时间较往年将大幅提前,申报企业要提前规划,做好储备,且多地发改委要求“应储尽储、非储不报”。


根据省发布《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报送工作的通知》,支持方向与要求基本与去年一致,先整理如下供申报企业参考。


一、项目支持方向(暂定)

(一)污染治理专项

1.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项目,


2.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支持电镀、皮革、有色金属、印染、制药等涉重金属行业及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


3.重点领域环境治理: 支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项目。支持国家批复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


4.水污染治理和节水: 支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及城镇污水管理新建和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利用设施建设,海水(咸水)淡化工程及关键材料装备示范工程,重点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


5.其他: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包括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建设等。


(二)节能降碳碳专项

1.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支持“双碳”领域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支持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使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项目。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


2.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供热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


3.循环经济助力降碳: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升级改造。支持以农林剩余产”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项目。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生物质能源化利用


二、工作要求

1.全面开展项目储备,多渠道认真梳理摸排储备项目。


2.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依法依规加快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用地规划、节能、环评等前期手续,做好资金闭环管理,确保9月底前满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条件,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填报并完善项目信息


3.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参照往年要求,按照资金申请报告模板,做好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


资金申请报告要切实做到内容全面、要件齐全、质量优质,确保申报项目的通知正式下达后即可开展报送工作。


三、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指引

各地为积极争取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效益,也是把服务工作做到极致,比如内蒙古编制《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指引》是值得借鉴学习的。


(一)把握支持方向比例

1.《办法》的支持范围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新增了退役设备再制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等方向;


2.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治理和节水、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等方向支持比例发生较大调整,详见《指引》。


(二)把握项目谋划储备

“根据项目成熟度对储备库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并按照“应储尽储、非储不报”的原则,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申报环资领域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把握项目前期要件

1.推动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通知前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建设。


2.项目单位须按照《办法》第九条提前做好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的准备工作,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为地方发改委通知,仅供参考研究,各地会有时间进度和具体申报要求的差异,申报企业必须以所在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上一篇:宜昌市伍家岗区召开2025年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培训会
下一篇:商洛市发改委召开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动员会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