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全区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其中下达乌兰察布市中央预算内资金1.41亿元。
该笔资金共覆盖全市9个旗县市区,惠及16797户居民,为有效改善相关地区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其中,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争取资金0.93亿元,棚户区改造方面争取资金0.48亿元。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将继续做好中央预算内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深入谋划和申报一批投向更准、质量更高的相关项目,进一步推动乌兰察布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