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20-500万元
申报时间:6月
政策详情
项目介绍: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主要是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搞好产销衔接,强化营销宣传推介,促进区域性、结构性、季节性农产品滞销问题的解决,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大宗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拓宽市场销路,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更有效地占领国内外市场,促进农民增收等。
项目内容:用于组织农产品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具体包括:
①展会促销。支持相关单位统一组团参加国外大型农业展会,扩大宣传推介,开拓市场。
②产销对接。支持组织利用公共媒体,开展农产品促销专题宣传推介活动,加大对优势产区农产品产销情况的宣传力度,帮助提高市场知名度,培育和打造名牌农产品,引导和扩大消费。
③应急促销。支持开展应急促销活动,动员组织主销区采购商前往农产品滞销地区与当地专业合作社、经纪人、专业大户等进行产销对接;
④网络促销。支持维护完善全国农产品促销网络公共服务平台;
⑤推动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与营销协作。支持京津冀地区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帮助做好产销对接服务;
⑥产销研究。支持开展产销形势研商,加强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研究;
⑦品牌营销。加强品牌营销推介,建立协同运行的全国农业品牌推介平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农业品牌。
资金使用方向:
①展览促销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展会宣传、资料印刷、展商邀请、展位费补贴、公共布展、产品推介、筹备活动等项开支。
②网络促销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信息采集、数据整理、分析预测、对外发布及促销网络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等项开支。
③应急促销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产销对接会客商邀请与接待、对接会组织、产地对接及实地考察差旅费等项开支。
④产销研究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实地调查、情况收集、座谈分析、专家会商及调研差旅费等项开支。
⑤推动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与营销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展会宣传、产品推介、产销对接会客商邀请与接待、田头市场示范点建设等项开支。
⑥品牌建设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产品资料收集、分析比对、专家会商、品牌调查差旅费、农业品牌节目制作、播出时段补贴等公益宣传开支
申报单位条件和数量:①依法取得法人资格;②具有农产品市场流通相关职能且有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的条件; ③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 ④对将要承担的促销项目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工作安排; ⑤国际市场促销项目还要求组织单位在行业中要有影响力,有组织出国参展的经验,熟悉中国农产品在展会举办国的消费等情况; ⑥原则上每个单位申请1-2个项目,其中国际市场促销项目不超过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