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乡村振兴战略专题 > 政策聚焦四大方面解读:《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

四大方面解读:《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9-05-20  点击: 1878次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取得土地要素。乡村振兴离不开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养老、农产品加工等乡村产业的发展与带动,而发展乡村产业,核心问题就是用地支持。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取得土地要素。乡村振兴离不开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养老、农产品加工等乡村产业的发展与带动,而发展乡村产业,核心问题就是用地支持。该工具包从根本上明确了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的用地规范,避免乡村产业受到土地问题、大棚房问题的困扰,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学习:
 

《指引》明确:
 
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仅在年度内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相关设施不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与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农业种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设永久设施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超出特定旅游季节未恢复原状的,由市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未利用地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管理。
 
对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建设冰雪场地设施,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可按原地类管理。
 

《指引》强调:
 
各地要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
 
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线通讯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体育、文化)服务设施、电影院(影厅)、旅游厕所等布点分散、单体规模小、对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有密切依附关系的产业配套设施,允许在新供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时,将其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政策》明确:
 
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禁止改变用途和性质。
 
养老机构可依法依规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
 
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自有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保护开发利用。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
 
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外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其公共停车场、各功能区之间的连接道路、商业服务区、车辆设备维修及医疗服务保障区、废弃物收纳与处理区等功能区可与农村公益事业合并实施,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政策》强调:
 
探索允许营利性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中机院起源于产业竞争情报监测,发展壮大于规划咨询,成名于规划思想。专注于乡村振兴规划,如:“三农”问题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乡村产业聚集区、农产品产业链等研究规划咨询服务10余年。时刻洞悉乡村正在发生的巨变,对于乡村振兴相关项目有着丰富的经验及庞大的研究队伍,经手相关乡村振兴规划项目近百余例,欢迎致电400-666-8495咨询!


分享到:
上一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
下一篇: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如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