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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出台《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8-09-07  点击: 1504次
近日,扬州市出台《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着力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扬州市出台《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

        近日,扬州市出台《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着力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健全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增设普惠金融事业部、三农金融事业部,稳妥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推动保险公司实现行政村基础农业保险服务全覆盖。加大政策性银行对农村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鼓励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重大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粮食收购、特色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全面推广“阳光信贷”,扩大授信农户的户数和金额,拓宽农村有效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农业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
 
        二是强化多层次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两权”抵押贷款等服务创新,推广税e融、小微创业贷等政银合作创新产品,推进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新型融资服务。探索建立农房财产抵押权市场化流转处置机制,通过市场化托底回购、司法拍卖等方式处置“两权”抵押物,保障抵押权顺利实现。加快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三是拓宽乡村振兴非信贷融资渠道。积极推广企业债、公司债、项目收益债等中长期创新债券品种,充分利用可交换债、可转债、可续期债等债股结合融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发行长期债券。设立服务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推动涉农企业股改上市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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