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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田园综合体政策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8-08-22  点击: 1846次
2018年6月8日,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内容全面系统,涉及总体要求,创建标准、建设任务和创建程序,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四大板块。

西安市田园综合体政策

2018年6月8日,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内容全面系统,涉及总体要求,创建标准、建设任务和创建程序,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四大板块。
 
1、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并重”,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
 
基本原则
立足三农,三生并重。立足资源凛赋,突出产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激发农业产业链、价值链重构和功能升级,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综合体建设的积极性。
统筹规划,系统集成政府统筹产业基础、乡村基础、生态特色、人文特色、劳动力特色构建核心产业、支持产业、配套产业、衍生产业等层次分明的综合产业体系,提升融合发展能力。
 
2、任务目标
从2018年起,以现有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采用新建和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到2021年,涉农区县各建成1个以上,全市建成10个以上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的田园综合体。
 
3、创建标准
功能合理。当地特色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面积不低于3平方公里。有明确的建设边界和区域范围,生产、加工、物流、研发、仓储、示范。服务等新产业叠加,功能板块统筹布局科学。
三产融合。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深度融合,通过“+旅游”“+教育”“+康养”等拉长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价值链和效益链。建立健全生产、产业、经营、生态、服务、运行等六大支撑体系
三生并重。区域内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协同发展。“三变”改革步伐稳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生产、生活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有效形成,区域内居民生活便捷提高、市民下乡与村民进城渠道通畅,农村居民可收入支配结构进一步优化。建成后综合体内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经营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占比较创建前提高10%,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较当年全市平均水平提高15%以上;农村田园风光保持良好,区域内主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比例达到100%;“三品”认证比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化同步。区域内农业特色产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物流等先进农业生产要素集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业、农产品物流业、依托田园综合体打造优质农产品物流中心;区域内城乡供应链、需求链延伸对接,以城促产、以产带城、产城共融发展理念基本形成;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服务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功能显著提升;智慧社区、智慧农业体系基本建成。
五个美丽。探索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丽党建、美丽人家、美丽乡风建设。因地制宜选择产业,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成效显著,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形成;村民房屋质量有保障、设计有标准、房屋前后整洁美观,功能作用多样;农民群众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风貌良好。
基础到位。
园内道路全部达到会车标准(路面宽度达到3.5米以上);
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95%以上,节水灌溉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区域内免费无线局域网(WiFi)实现全覆盖,先进农业设施和机械装备应用水平较高。
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普及率高,良种良法覆盖率达到98%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
经营高效。田园综合体产业发展要素集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产业发展主导力量,农民与经营主体之间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过程受益度高。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综合体经营达到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规划区域内的贫困村全部达到退出条件,贫困率发生率低于2%。
管理健全。田园综合体建设机构健全,有较为完整的建设管理运营体制,实行融资、建设、管理、服务一站化管理的运营机制,管理方式创新,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4、创建程序
自主申报。区县提出名单——编制创建方案和总体规划——区县政府向市田园综合体办提出申请——报送创建资料。
择优审核。市田园综合体办制定流程和办法——市级评审团队综合评审——提出创建名单——报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名单。
管理考核
从2018年起,每年11月对田园综合体创建单位当年实施情况组织综合评估。
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创建资格,不再给予奖补资金。
对考核合格的从2019年起分年度给予奖补资金,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加大奖补力度。
验收命名。符合要求——评估验收——报领导小组同意——命名为西安市田园综合体。
 
5、财政政策
加强规划与用地保障。推进“多规合一”村镇规划修编要充分考虑田园综合体规划建设要求
加强财政支持
2018年市财政给予争取创建田园综合体的区县引导资金,2019-2021年市财政整合各类资金对确定创建资格的田园综合体给予5000万元一1亿元奖补资金,分年度按照30%、40%、30%的比例给予奖补,市级奖补资金不超过田园综合体总投资的20%。
区县政府要专项安排资金并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投入田园综合体建设,原则上在建设期内专项安排资金及整合投入资金不低于市级奖补资金额度。市级奖补资全可用于安排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综合体经营主体奖补等。区县可利用市级奖补资金开展田园综合体融资平台建设。鼓励区县采用PPP等模式建设田园综合体。
 
6、其他支持政策
加强人才建设。在田园综合体创业、创新、就业的,可优先享受我市人才引进和创业创新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田园综合体亟需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特殊人才,允许区县按照“一人一策”的方式自行制定支持政策。
加强金融支持。支持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提标扩面,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创新与田园综合体发展相关的都市农业特色保险产品。
加强科技支持。支持田园综合体依托科研院所、市县科技力量建设专家服务站,优先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鼓励研究成果在田园综合体的就地转化和成果转让。
完善体制机制。确定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资格的,允许先行先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改革,优先上报中省田园综合体相关扶持政策,优先享受相关市级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允许区县结合区域实际,探索田园综合体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领域实际,出台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的专项政策措施,高质量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
 
7、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
推进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田园综合体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田园综合体试点示范建设有序进行。
加强考核评价。各区县政府按季度向市田园综合体办报送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进展和形象进度情况。
加大宣传推广。创建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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