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以下是部分内容(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纲要》全文):
《纲要》指出,“全面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功能,着力增强“一核一带一区”主引擎作用,以先行示范区的担当作为更好服务全国全省发展。”
“到二〇三〇年,建成引领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经济总量和居民人均收入大幅跃升,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能级跃居世界城市前列;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和资源配置功能显著增强,国际交流更加广泛,成为全球重要的创新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跻身全球先进城市行列;建成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社会文明达到新高度。”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大力发展先进核电、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等领域,加强节能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实施未来产业引领计划。开展电解水制氢、固态储氢、电堆以及动力总成等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
同时,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进货运车辆电动化清洁化,推动充换电、加注LNG、加氢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既有交通设施绿色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