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5 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均已陆续印发。这些政策文件聚焦于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货车,同时明确将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从而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大规模设备更新进程。
在这一轮政策推动的更新浪潮中,中机院凭借其在行业内的深厚积累和专业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无论是项目前期的谋划与策划,还是项目包装、专业培训、申报指导,亦或是材料编制以及资金申创等关键环节,中机院都能凭借其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助力企业顺利把握政策机遇,实现转型升级。
《通知》及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提出,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进行报废更新,并针对不同情形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对于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以及仅新购符合条件新能源货车的情况,均给予相应的补贴支持。在资金分配上,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落实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政策,且支持资金按照总体 9∶1 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 85%、90%、95%。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而省以下经费分担办法则由省级财政自行确定。
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方面,实施细则鼓励各地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具体补贴标准为每辆车平均补贴 8 万元,其中,对于更换动力电池的车辆,每辆车平均补贴 4.2 万元。中机院在这一过程中,能够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政策解读和项目申报服务,帮助企业最大化地获取政策红利,推动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普及应用,助力绿色交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