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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

来源:原创  时间:2024-12-09  点击:205
《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日前,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批复同意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国务院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支持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


  湖北省联结东西、承接南北,是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地区,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规划》是湖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提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主动服务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合作,主动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支持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增强襄阳、宜昌的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依托重要交通廊道推动城镇发展,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空间需求,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构建县域统筹、县乡村功能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生活圈。健全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网络,打造沿长江、汉江等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提升长江黄金水道运输效能,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提高多式联运水平,强化中部地区的大通道格局。


  202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形成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在这方面有着良好的基础。长江中游城市群以武汉都市圈、长株潭都市圈、南昌都市圈为主体,覆盖中部地区湖北、湖南、江西3个省,常住人口为1.3亿左右。2024年前三季度,湖北、湖南、江西三省GDP总和达10.3万亿元,增速分别5.7%、4.5%和4.7%。


  从产业基础来看,湖北省与周边区域的产业协同效应显著。安徽芜湖、江西九江等地迅速发展的光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与湖北武汉、重庆的相关产业形成了紧密联系;湖南“中国V谷”与湖北“中国光谷”遥相呼应,持续推动科技创新。


  此外,长江沿线地区在汽车产业上的协同发力,构建了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奠定了产业合作的广泛基础。随着区域经济融合不断深化,湖北省将在区域联动中发挥更大的带动作用,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强有力支撑。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


  近日,国务院回函湖北省政府,原则同意《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复提出,到2035年,湖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25.2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50.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358.9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18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要求,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提升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沿江平原和丘陵等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优化特色农业布局,在武汉都市圈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推进鄂西北秦巴山、鄂西南武陵山、鄂东北大别山、鄂东南幕阜山生态屏障建设,优化长江干流、汉江、清江等流域沿江工业企业布局,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营造人水城产和谐的亲水空间,筑牢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水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提升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沿江平原和丘陵等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优化特色农业布局,在武汉都市圈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推进鄂西北秦巴山、鄂西南武陵山、鄂东北大别山、鄂东南幕阜山生态屏障建设,优化长江干流、汉江、清江等流域沿江工业企业布局,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营造人水城产和谐的亲水空间,筑牢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水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神农架、武当山古建筑群、明显陵、唐崖土司城址等世界遗产保护,构建长江文化、荆楚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批复强调,《规划》是对湖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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