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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2024年12个乡村振兴创建申报项目

来源:原创  时间:2023-10-18  点击:1049
要充分了解资金项目的背景、内容以及对资金项目的理解和运用的方法技巧,科学把握当前农业农村主要扶持政策、做好乡村振兴的各项重点工作。本文选取了12个重点乡村振兴申报创建项目。

农业农村主要扶持政策与项目主要包括产业发展政策与项目、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与项目、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与项目三个方面。2023年仍有部分项目有申报机会,2024年需要重点项目创建申报,获取资金支持的,现在就要关注起来了。要充分了解资金项目的背景、内容以及对资金项目的理解和运用的方法技巧,科学把握当前农业农村主要扶持政策、做好乡村振兴的各项重点工作。本文选取了12个重点乡村振兴申报创建项目。


以下是农业农村主要扶持政策与项目:


产业发展政策与项目板块围绕二十多项内容展开,包括:


1.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3.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4.“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5.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6.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7.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


8.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9.文化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10.支持肉牛肉羊发展


11.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12.合作社发展政策


13.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14.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15.中央厨房建设


16.蜂业质量提升


17.渔业发展补助


18.“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建设


19.数字农业试点


20.数字乡村建设


2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2.粮改饲试点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


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与项目主要围绕以下项目展开:


1.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4.农机具购置补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6.农机安全监理免费


7.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8.产粮(油)大县奖励


9.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


10.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


11.东北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


12.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13.动物防疫补助


1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15.财政支持建立完善全国农业信贷但保体系


16.现代种业发展政策


17.畜牧良种推广支持政策


18.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政策


19.农业品牌建设支持政策


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与项目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1.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2.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


3.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5.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6.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7.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


8.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9.退化耕地治理试点


1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1.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1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3.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14.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15.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16.退耕还林还草


重点项目申报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发布时间:3—4月份


激励政策:1亿元或0.7亿元。要求省内各级财政整合配套不低于3亿,撬动社会资本15亿。还可申请长达25年的国家贷款,利息1.5%。基础设施、生产线、厂房建设等都可贷款。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要求:


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


认定标准:主导产业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30亿元;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当地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


二、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发布时间:3—4月份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要求: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支持各省围绕基地建设、机种机收、仓储保鲜、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现代流通、品牌培育等全产业链建设,促进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资金支持要围绕产业集群要求,聚焦重点区域,突出关键环节,不得面面俱到,不得撒胡椒面,不允许按县市平均分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鼓励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不得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简单直接投入经营主体。


三、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3—4月份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要求:


1.依托镇域1—2个农业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


2.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


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


4.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四、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4—5月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挂牌,省财政奖励


申报材料:申报文件、申报表、重点县建设的有关规划及实施方案


项目要求:


1.具有世界知名自然文化资源、全国独特自然文化资源、区域鲜明自然文化资源;


2.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


3.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均超6%;


4.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观光园区、休闲农庄、休闲乡村、康养和教育基地等业态类型丰富,至少具有五项上述类型,分布在县域1/3以上乡镇;


5.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5个以上;


6.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6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高于省内平均水平5%以上。


五、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7-8月份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


申报材料:申报文件、乡村规划


项目内容: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在发展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方面应具备


一是特色优势明显


二是服务设施完善


三是乡风民俗良好


四是品牌效应明显


已获得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聚集村等荣誉,村域内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六、“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支持政策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5—6月份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


项目内容: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行政镇、涉农产业发展好的社区或街道,申报的主导产业为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如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如休闲旅游、民宿、电子商务等)的一个具体品类,且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一)主导产业基础好。申报村(社区)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占全村(社区)生产总值的50%以上(国家重点帮扶县申报村可降至700万元、占比不低于30%)。申报镇(乡、街道)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占全镇(乡、街道)农业生产总值的30%以上(国家重点帮扶县申报镇可降至3000万元、占比不低于20%)。


(二)融合发展程度深。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电子商务等多种功能充分拓展,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三)联农带农作用强。申报村(社区)行政区划内有农民合作社,主导产业带动从业农户数量占村(社区)常住农户数的40%以上。申报镇(乡、街道)行政区划内注册有地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导产业带动从业农户数量占镇(乡、街道)常住农户数的20%以上。申报村镇主导产业带动从业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8%。


(四)特色产品品牌响。主要经营主体需有注册商标(民俗文化和新业态除外),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主打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申报村镇具有知名区域品牌或所在县已获得主导产业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镇可优先申报。


七、乡村振兴示范县、乡镇、村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7—10月份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创建方案


项目内容:


八、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2—4月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


申报材料:示范园创建申报书、示范园实施方案、其他相关配套材料


项目要求:按照“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的原则。


1.原则上县(市)级政府是拟创建示范园的申报主体;


2.优先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3.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已成立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的示范园管理机构;


4.具备较好的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且建设示范园的意愿明确;


5.示范园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明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6.各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确定的具体创建条件。


九、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7—8月份


激励政策:1-1.5亿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要求:


1.类型,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建设示范区。在黄淮海平原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地区,创建一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脱离贫困地区,创建一批以“小而精”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


2.要求,生产基础较好、装备水平较高、产业链基本健全、经营体系较为完备、农业环境较为友好、政策支持保障有力。


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3—5月份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内容: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实行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本省及全国平均水平。


十一、美丽宜居村庄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时间:3—5月份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


申报材料: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表(附件1)、创建示范说明材料PPT,有条件的可提供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资料


项目要求:“十四五”期间,争取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美丽宜居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创建示范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适应。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将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示范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支持创建:一是村或村“两委”班子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二是具备连片创建示范条件的核心村;三是有稳定建管资金和机制保障的行政村。


十二、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1—3月份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


申报材料:《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基本情况表》 制定《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


项目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等)为试点地区,每批试点每个省(区、市)最多推荐3个试点县(市、区)。两批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名额共计100个左右。


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发挥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效益。


做强乡村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


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运营。


提升文化和旅游设施效能。


统筹利用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


探索文化和旅游产业用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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