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山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立工作目标:到2030年前,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城市、县城和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基础设施低碳运行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大幅提升,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建造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明显提高。
《方案》明确了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的六项具体任务,包括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建设水平、推进基础设施低碳运行、建设绿色低碳社区、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绿色低碳建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等。通过努力,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全省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左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
《方案》部署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包括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发展绿色低碳农房、促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低碳化、推动乡村用能低碳化等五项内容。到2025年,使镇区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8%;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成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等建设项目,健全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此外,《方案》还明确提出健全支撑体系、创新发展模式、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