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张兵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关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在个重要时间节点及现有规划的衔接工作。
在《若干意见》的文件里已经非常明确了我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时间表,我们有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第一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起“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管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刚才庄总规划师也讲到了“四梁八柱”的规划体系。2020年底要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在先进的数字技术和统一的技术标准基础上,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一张图”。
第二是到2025年要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的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的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第三是到2035年,和十九大报告给我们设定2035年大的目标是一致的,要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青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让我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能够达到一个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状态。这是我们在三个时点上的安排。
关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现有规划的衔接工作,将从三方面展开:
第一,要加快开展全国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这是整个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的一个总纲,体现的是战略性、系统性的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目前各省已经在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在一些特定的区域或流域也已经开展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对现行的城市或者镇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差异图斑进行协调性、一致性处理,保证营商环境顺畅衔接。在做好协调性和一致性处理的过程中,有四个“不得突破”:一是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二是不得突破已经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三是不得突破城市、镇的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等规划强制性内容;四是不得突破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一些新的管理要求。四个“不得突破”是协调性和一致性的工作底线。
第三,规划立法方面的工作。目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都是有效法律,要继续落实好这些法律,同时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自然资源部将牵头抓紧梳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多规合一”改革涉及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要进行梳理,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后进行实施,做好过渡期内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