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截至8月26日,国开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已签约422个项目、合同金额2100亿元;已投放2100亿元,重点投向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重大科技创新、职业教育等领域,以及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
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用好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就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出重要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以及中央企业和各地方,抓紧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备选项目筛选推荐等有关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据悉,国开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在项目来源上采取“部委推荐、开行自主决策”。按照“基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及各地方形成备选项目清单,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向开发银行推荐;再由开发银行从中筛选,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自主决策、独立评审,开展项目对接投资。具体项目选择标准上,要求投资项目既要有较强的社会效益,也要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内的、前期工作成熟、三季度能够尽快开工的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项目按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