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就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空医疗设备
二、项目编号:2014-KJNJ-1001
三、货物名称及数量:
A标段:
包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1 血管内皮功能检测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2 心肺功能测试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3 肺功能检测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4 动脉硬化检测仪 台 2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5 视觉质量分析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6 精神压力分析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7 生物反馈治疗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8 吞咽障碍治疗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9 空气波治疗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10 温热治疗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11 低频电刺激治疗仪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12 便携式漂浮放松反馈太空舱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B标段:
包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1 上肢关节CPM(肩关节)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下肢关节CPM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2 主被动康复关节训练器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3 综合检眼台 台 2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4 言语康复训练和评估系统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5 电动直立床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多体位治疗床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6 多功能手术床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7 心理实验平台 台 1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8 高频电刀 台 2 签订合同后四十五日内
报价以包为单位进行,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
四、报价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或经授权的代理供应商,拥有报价货物一切合法手续证明文件,具备本次谈判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谈判项目所要求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必须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授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报价方须成立一年以上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
五、资格预审
购买谈判文件前,进行资格预审。供应商必须执有合法手续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采购方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售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4日(8:30—17:00);
2.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老真北路160号;
3.方式:现场购买,不邮寄;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老真北路160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伟 021-52804807 13916664315
南京军区空军物资供应协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