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及国家有关行业规划和区域政策文件,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目录中提出东部地区要率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转移,推动传统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依托雄厚的产业基础和相对完善的市场机制,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我国先进制造业的先行区、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
韶关地处广东省北部,韶关人均拥有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居全省地级以上市第一位,被誉为华南生物基因库,“中国锌都”,“有色金属之乡”。据《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显示,广东省韶关市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和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如下:
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一、航空航天
1。水上飞机、无人机、地效飞行器等特种飞行器
二、钢铁
2。高端汽车、造船、航空用高品质钢材
三、轻工
1。中高档文具及玩具
二、建材
1。普通平板玻璃生产线
三、轻工
1。《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四、船舶
1。船舶分段出口建造项目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医药
1。大宗化学原料药
二、钢铁
1。焦化
2。炼铁
3。炼钢(符合规模要求的电炉短流程炼钢项目除外)
4。铁合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