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行业新闻

3D打印入选!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8-11-28  点击:773
国家统计局在11月26日发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其中有大量的关于3D打印的内容,包括3D打印机装备、金属3D打印专用材料、医疗3D打印专用材料、3D打印设计等入选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年11月27日,国家统计局在11月26日发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其中有大量的关于3D打印的内容,包括3D打印机装备、金属3D打印专用材料、医疗3D打印专用材料、3D打印设计等入选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宁吉喆
    2018年11月7日
 
           一、分类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为准确反映“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情况,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要,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和适用领域
          本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本分类适用于对“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本分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目的,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和国家其他相关文件为主线,确定编制的总体思路、框架设计和范围,以确保本分类内容能够涵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的产品和服务。
          (二)以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对其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三)注重实际可操作性,立足现行统计制度和方法,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数据。



 
上一篇:2020年扬州市资源循环利用率将提高到55.7%
下一篇:深圳宝安拟城市更新127.44万平用地 涉普通工业、新型产业等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