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步伐,近日,凤县出台了十大优惠政策,用现金补贴和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农民发展设施蔬菜、特色养殖、花椒苹果建园等特色农业,受到了农户的一致欢迎。 凤县地处秦岭腹地,气候和地理禀赋迥异,有着发展花椒、苹果、核桃、药材、蔬菜、畜牧养殖、苗木花卉等产业的独特优势,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散户发展的格局,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产业收益有限。针对这一现状,为鼓励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凤县今年出台了十大优惠政策,加大了对特色农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极大刺激了农户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 政策规定,县财政每年预算2000万元作为农业产业园发展基金;农户新发展日光温室大棚每亩补贴2万元;每改造或新发展一个标准化花椒园(千亩以上)补助5万元、苹果园(500亩以上)每个补助6万元、核桃园(500亩以上)每个5万元,花椒芽菜和中药材均按每亩补贴100-500元标准执行;生猪、果园土鸡、林麝、梅花鹿、大鲵等特种养殖根据规模大小可享受1-10万元的补助;新发展百亩以上苗圃除一次性奖励10万元外,对土地流转费用按300元/亩的标准,前三年全额补助,后两年减半;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分别奖励2000-20000元不等,获国家名牌农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级名牌奖励5万元,在引进农业技术人才方面,对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政府补助2万元。除此以外,该县还对土地流转、企业投资农业、项目支持等方面制定了十分详尽和优厚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