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行业新闻

《龟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6-10-20  点击:757
《龟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获国务院正式批复,该总体规划从“有利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有利于风景名胜资源主体价值的体现”出发,重点从景区地质地貌保护、自然水体、文物古迹、特色景观、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划

  10月19日从龟峰管委会了解到,《龟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获国务院正式批复。这标志着龟峰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管理和发展进入科学规范的可持续发展新阶段,对促进和带动地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该总体规划从“有利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有利于风景名胜资源主体价值的体现”出发,重点从景区地质地貌保护、自然水体、文物古迹、特色景观、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划,并明确了龟峰风景名胜区范围界定为97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界定为29.11平方公里。同时,国务院要求自规划批准之日起,认真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按照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
 
上一篇:《<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修编至2030年
下一篇:福建将建20个渔港经济区 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