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集聚跨境电商企业1万家以上,跨境电商服务企业5000家以上
在昨日的“成都对外开放政策暨建设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发布会上,市商务委主任陈麟重点就《关于加快构建国际门户枢纽全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实施新外贸发展计划”“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计划”进行了深入解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陈麟表示,《意见》提出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优化升级,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下一步市商务委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抓好政策落地、项目落实各项工作,推动对外经贸高质量发展。
目前,在对外经贸发展方面,成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规划和政策体系,推动了对外经贸加快发展。数据显示,2018年1至5月,成都实现货物贸易进出口值1796.1亿元,同比增长30.4%,增速高于同期全国、全省整体进出口增幅。而昨日出台的《意见》更进一步提出了“实施新外贸发展计划”“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计划”。
“新外贸发展计划”明确,成都将打造跨境电商全球服务资源中心,集聚跨境电商企业1万家以上、跨境电商服务企业5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10万人以上。对此,陈麟表示,“具体而言,我们将推出一批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综合供应链、第三方服务商企业,培育跨境电商独角兽企业,引导全国跨境电商服务资源落地成都服务全球。”
此外,陈麟表示,在货物贸易方面,还将积极实施国际品牌培育行动,扶持和认定一批成都原创国际品牌,支持企业境外注册自有商标和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实施“一带一路”经贸拓展专项行动,开展“成都造·全球行”活动,巩固欧美日等传统贸易市场,拓展东南亚、南亚、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
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计划”则提出,将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展,对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给予贴息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将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日前,《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发布,同意在成都等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 2020年6月30日止。对此,陈麟表示,“目前,成都正加紧编制试点深化方案。”
下一步,成都将围绕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完善政策体系、健全统计系统、创新监管模式8个探索方向,推动服务领域对外开放,鼓励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推动成都市与欧洲重点服务贸易伙伴加强合作,积极拓展新兴服务贸易,通过一系列举措,打造开放发展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