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2日从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获悉,2013年,新疆各地的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工业园区将得到自治区1.5亿元财政补贴专项扶持。据了解,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2012年为5000万元。今年为重点打造一批千亿元百亿元产业园区,增幅达1亿元。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联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办法的园区项目可由项目单位向当地园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园区是指已经或拟申报国家或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园区(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园区专项资金的使用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对园区基础设施贷款项目的财政贴息;二是对经财政厅、园区办批准与园区建设、规划有关项目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