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出台
2012年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发展循环经济。会议讨论通过《“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会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推行绿色消费,加快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促进清洁生产、源头减量,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在农业领域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循环消费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作用。
(四)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实施示范工程,创建示范城市,培育示范企业和园区。会议要求完善财税、金融、产业、投资、价格和收费政策,健全法规标准,建立统计评价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