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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产业园生产性龙头企业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9-03-04  点击:1656
日前,广清产业园起草的《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促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广清产业园的企业落户、开展创新、人才聘用、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奖励措施进行了明确。


广清产业园成为了清远与广州产业共建的主阵地
 
  生产性企业整体落户广清产业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亿元以上的,最高将奖励20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30万、10万元奖励。日前,广清产业园起草的《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促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广清产业园的企业落户、开展创新、人才聘用、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奖励措施进行了明确。
 
  《办法》同时提出,积极争取广东省、清远市在园区实行有关"放管服"和降成本等改革试点,不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改进园区政务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一网监管"的园区政务服务模式。
 
  目前,《办法》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已经结束。
 
 
  落户奖励 生产性龙头企业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
 
  《办法》表示,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环保工艺先进、科技创新能力强、成长性较好的生产性企业整体转移至园区,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亿元(含)的,奖励100万元;达到2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每增加1亿元,递增奖励100万元。生产性企业整体转移至园区且对区域产业带动性强,能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效应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达到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00万元。
 
  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款且提前完成开发建设计划、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条款约定的,园区管委会按照企业实际对园区经济贡献的30%予以奖励。其中,年度在园区纳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企业,且保持较高增长速度,按照企业实际对园区经济贡献的50%予以奖励;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且保持较高增长速度,按照企业实际对园区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上述两项奖补不叠加。
 
 
  鼓励创新 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100万
 
  《办法》提出,因受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等影响,已取得用地的项目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投试产,难以实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主要经济指标的,园区管委会支持该项目通过转让、合作等方式引入符合园区产业导入方向的项目,园区管委会按照新项目实际对园区经济贡献的30%予以奖励。
 
  《办法》还对园区企业进军资本市场进行奖励。成功挂牌上市的,按照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奖励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同时优先支持满足其增资扩产用地等发展需求。
 
  而对于企业创新方面,《办法》提出,对在园区设立并被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园区管委会给予奖励100万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创新平台,给予奖励30万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市级创新平台,给予奖励10万元。
 
 
  人才补贴 总部企业高管及专业人才每人每年补1万
 
  除了对企业进行奖励外,《办法》还对人才、员工进行奖励。明确:对整体或总部搬迁至园区的生产性企业,且年度园区实际经济贡献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的租房或购房补贴。
 
  而园区生产性、服务性企业招聘经由户籍地街道(乡、镇)政府认定的清远籍低收入家庭、贫困户、低保户人员务工的,按每人每年1200元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园区市政维修、绿化养护、配套服务等一般性企业应优先招聘园区征拆户人员,对招聘园区征拆户人员务工的企业,按每人每年600元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同时,对园区生产性企业非本地户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积极支持其入读公立学校;对入读清远市普惠性民办学校的予以小学2000元/学年/人和初中3000元/学年/人的学费补贴。
 
  《办法》表示,支持清城区石角镇公立医院扩建,支持建设综合三甲医院;加快建设产业配套综合体和工业邻里中心,采取集资、补贴奖励等方式,确保产业配套租赁用房价格低于区位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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