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十一五”期间临汾市焦化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2004年清理整顿以来,全市淘汰落后焦化企业65家85组焦炉,产能1600万吨。截至2009年底,全市焦化企业从2005年底的118家减少到57家,焦炉65组,其中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上的焦炉49座,3.2米捣固焦炉13座。2009年规模以上焦化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38.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25.69%,工业增加值从2005年的47亿元增加到104.5亿元,占全市的23.6%,年均增长率超过22%。实现利税26.09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收入的62.5%。
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形势。焦化产业长期粗放发展导致产能落后,资源利用率低,每年有大量焦炉煤气未回收利用而直接放散,46%的焦油及其他产品流失,化产精深加工尚未形成规模;产业集中度较低,布局分散;环境污染问题有待改善,相当一部分焦化企业没有配套建设污水生化处理、煤气净化设施,安装的除尘、净化等设备得不到正常运行。
项目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控制总量,合理分配产能,积极培育大型焦化企业集团,稳步推进焦化生产集聚区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产业链的延伸,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及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项目目标
按照“淘汰落后、延伸产业链”的原则,以整合重组为契机,提升焦化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调整优化焦化产业。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提升实力。焦化产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60亿元,年均增速不低于14%。
——控制总量。焦炭总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之内,焦化企业数量控制在10家之内(暂时保留的城市气源厂除外)。
——优化产能。淘汰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的焦化产能500万吨左右。实现单机焦炉生产能力在60万吨以上,炭化室高度6m以上焦炉(含炭化室高度5.5m以上捣固型焦炉)产能达到全市焦炭总产能60%以上。
——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焦油、粗苯、焦炉剩余煤气全部回收利用,煤焦油、粗苯、焦炉煤气等下游产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40%。
——节能减排达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至4.32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下降至0.60吨,污染物SO2、COD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5206吨、34吨;全市炼焦工序吨焦能耗达到120千克标准煤以下;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