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专项债规模不断增加,但是其中还是存在比较多的风险,在这个时期,需要保障专项债处于一个稳固增长状态,从而有效应对存在的各项风险,加大全过程风险管理力度,严格开展审计工作。在全面落实审计监督职责的时候,债务审计属于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需要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持续完善债务管理制度,有效提升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绩效。在这个时期,需要联系专项债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审计存在的各项问题,正确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工作,有效化解专项债风险。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发债项目审批程序比较复杂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属于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可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完成,给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更多的支持,因此需要具备严格的审批手续。不过专项债发行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常见的就是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因此审批的时间也较长,项目落地难度较高。各级政府对于专项债的发行管理和控制比较严格,涉及了较多的审批程序,需要多方面进行批准,因此需要消耗较多的时间,整体的工作效率比较差。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和专项债的发行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比较大,相关的审批部门会觉得容易产生风险,因此审批会相当严格,整体的周期较长。而且一部分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不够规范,因此审批部门需要加强对财政情况的审核,这样无形中也会消耗一些时间。
(二)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
如今专项债能够给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不过在发行的时候还是容易遇到一些问题,常见的就是风险防控制度不够健全。在筛选和评估专项债的时候,相关管理工作的涉及范围不足,审核力度较小,因此那些低效的项目或者是不必要的项目也可以通过审批,加入专项款项目,容易产生专项债违约的情况。地方政府在发行专项债之后,使用专项债的时候,没有严格地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也不具备完善的追溯制度,因此容易产生违约的情况。在这个时期,发行专项债的主体大多数是地方政府,或者是地方的融资平台公司,这部分主体的财务情况不够稳定,因此专项债也容易产生一些风险。
(三)专项债市场化程度不足
如今我国专项债市场化程度虽然处于一个上升的状态,不过还是需要持续进行增强。专项债市场化的表现就是专项债的发行价格以及利率需要看市场的供求关系,而且和专项债的债券评级以及交易流通有着紧密的联系。常见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就是专项债发行制度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如今专项债由地方政府或者是财政部门发行,会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第二就是专项债评级的标准不够统一,也不够透明,由于相关的评级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评级专项债和定价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专项债的市场化程度不足;第三就是专项债交易流通的渠道畅通性不足,如今专项债的交易流通渠道主要就是银行间的市场,因此专项债市场还是存在一定的限制性。
(四)管理机制设计不健全
在发行以及管理专项债的时候,管理机制的设计是比较重要的,但是相关的设计工作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今部分地方政府在管理以及发行专项债的时候专业能力不足,工作经验较少,不具备一个清楚的认知,相关的实践不够深入,因此专项债管理以及相应的风险防控工作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二、增强政府专项债监管的措施
(一)项目储备环节,增强审核力度,提高项目质量
首先,设置项目滚动储备机制,根据合理的工作原则,参考专项债的资金支持范围,重视相关的重点领域,明确存在的短板,掌握该地区的实际情况,正确地进行规划,及时更新项目的动态,促进项目顺利完成。
其次,需要设置部门协调审核机制,强化对于项目源头的管理和控制,可以选择从债券项目的急迫性审核开始,参考项目的紧急程度,优先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比较受群众支持以及更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项目,以获取更多的效益。
最后,增强对于项目成熟度的审核,保障前期各项手续单的完备性,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增强项目收益性审核,严格审核项目收益的真实性和覆盖倍数等指标,特别是需要重视未来收益趋势预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防止存在不相关的收益,或者是存在随意夸大预期收益等情况,在源头上防止产生债券风险。
(二)限额分配时期,统筹兼顾,增强重点保障力度
如今限额分配选择因素法需要综合考虑地方政府的财力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优先考虑那些综合实力比较强、债务风险比较低、项目资金需求量大的地区。不过一部分地区虽然是革命老区,在承担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时候,财政实力比较差,难以满足相应的建设需求,根据现行的分配方式,得到的额度和项目资金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会影响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因此,对于承受重大战略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市县来说,专项债的额度需要选择单独分配或者是优先保障的方法,给予更多的支持。在这个时期,重大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能够选择根据利息偿还和项目周期相匹配的原则,建设周期内不需要偿还利息,不过在经营之后要进行偿还,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不仅如此,对于那些收益来源不足、债券发行难度比较大、属于地方政府刚性支出的项目,需要积极地创新专项债的发行方式,可以选择借助政府补贴收入完成平衡操作。
(三)项目运营时期,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使用效果
第一,设置专户管理制度。项目单位需要单独开设一个账户核算专项债券的资金等各项资金的收支,实现对于债券项目资金的全过程跟踪。在监督管理债券资金支出的时候,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需要参与到这个过程中,针对存在的负面清单,严格进行审核和分析,评估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合理、资金的使用是否在项目的规划范围中、是否存在违背资本性原则情况等。部分部门因为想要加快支出进度,因此存在超工程量付款的情况,这就需要及时进行制止,保障资金使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第二,采取和专项债项目相关的核算管理措施。可以选择出台相应的核算管理方式,统一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则,充分显示专项债项目的具体资金流向,保障各项资金可以得到及时使用。除此之外,需要充分借助穿透式监测系统,针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开展全周期的监测工作,保障各项风险可以及时被查出和处理。
(四)债务偿还环节,增强风险防范力度,增强偿债保障力度
首先,建立完善的债券发行制度,按照项目建设的具体进度,正确掌握各项资金需求,正确规划年度的申报规模,促进年度偿债规模顺利过渡,减少债务集中偿还的风险。要以项目收益和偿债期限相匹配的原则为基础,正确规划债券发行的期限,明确建设周期较长或者是经营初期收益较少造成的风险问题,正确分配年度本息偿还的金额,防止在项目初期运营阶段产生偿债困难的问题。其次,设置完善的专项债偿备付金制度,分析是否存在收益和本息偿还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加强对于偿债还本付息的保障,减少后续偿债风险。再次,设置项目收益足额上缴制度,债券项目产生的收益需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防止项目单位存在随意挪用的情况。最后,需要增强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的管理和控制,充分借助绩效动态监控措施,实现对于专项债项目的实时监测,严格地进行监督控制,有效应对存在的各项风险。(作者: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