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科学编制有关规划、加快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试点,建立生态修复补偿和助民脱困机制等方面提出四川省凉山州风电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
凉山州新能源开发利用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科学编制有关规划,规划引领新能源发展
一是全州尽快研究制定新能源发展战略及路线图,编制出台新能源各领域“十三五”规划,落实四川省、州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有关政策,坚持新能源规划与电网建设、土地利用、城镇发展等“多规合一”,科学编制风电项目实施计划、光伏及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将新能源项目建设纳入全州能源发展规划。重点规划布局以德昌为中心的安宁河谷风电场、打造金沙江、雅砻江流域风光水电互补新能源走廊,加快建设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
二是需要完善顶层设计,解决土地、林业、电力等部门相关规划或文件不统一等问题,实现有效衔接、配合顺畅,促进项目顺利落地[6];新能源项目建设做到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从做实项目前期、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理顺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动态退出机制等方面着眼,为新能源发展指明方向。各地出台更加细化和执行力更强的光伏扶贫项目考核管理办法,以保障政策落地、扶贫效益真正体现[6]。
三是需要全州相关部门充分调研、总结经验,全州要制定统一的招商引资的指导性意见,争取招大引强,深化与华能、国电等企业的交流合作,规范开发秩序,遵循全省风电“一县一业主”开发模式,开展资源闲置整治,执行重大项目报告和审批制度。鼓励各县因地制宜在初始资金、设计安装、后期维护等多方面积极探索[6]。
四是加强全州能源领域大数据系统研究、挖掘和预测,推动云计算技术与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提升全州新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 加快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试点,突破新能源发展瓶颈
在加强对雅砻江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的同时,应在高海拔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试点,把6县发展重点放在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上。并将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手段之一,实现光伏扶贫从“输血式”向“造血式”的转变。按照《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精神,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及光伏建设条件,选择适宜的光伏扶贫模式,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分阶段以整村推进。在不突破基本农田、不占用或少占用优质耕地的原则下,支持我州特别是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实施范围,通过采用土地租赁的方式在一般农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园地、坑塘水面、低丘缓坡改造地等建设农光、渔光互补项目;在不突破生态公益林红线,满足当地水土保持的原则下,允许在宜林地、郁闭度低于 0.1 的疏林地建设林光互补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山地光伏、药材光伏、林光互补、草光互补、光伏大棚、光伏蘑菇、光伏蔬菜等生态光伏电站项目;在发展产业的同时实现当地农民的增产增收。同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光伏发电的积极性,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多方有效衔接良性互动,降低农村光伏电站建设门槛,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三、 建立生态修复补偿和助民脱困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全州范围内需尽快开展新能源建设项目的生态补偿机制与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建立空间指引,划定区域范围内适宜、限制、禁止建设区和生态红线范围。1)新能源建设项目落地之前,应认真评估有关建设的生态风险和环境影响评价。由项目业主上缴500万元旅游发展保证金,或参照其他省份相关政策,由项目业主与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协议,每年按上网电价销售收益的 40%~70%计提生态修复基金,并用不少于5%的生态修复基金作为基础科研经费,与地方院校(如西昌学院)和科研院所(如凉山州西昌农科所)等合作,创建州县级特色生物研发和种苗基地,并由合作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严格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和自然生态系统,并对生态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实施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2)新能源建设项目建成之后,除工程占地造成土地利用状况不可逆改变外,其他影响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措施后,应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减到最小。3)鼓励企业优先培养使用当地人才,建议在电场建成3a后,企业内凉山州内生源的当地职工数量应不低于70%,少数民族应不低于30%,以服务当地就业和改善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总结
总之,为了促进凉山州新能源的健康发展,凉山州要进一步强化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力度,加紧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并在加强对雅砻江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的同时,加快高海拔少数民族地区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加强输送平台建设和体制机制、配套政策研究,引导风电、光电等新能源科学有序发展,才能形成水电、风电、光电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作者:孟丽涛 边春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