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一二级开发收益捆绑模式下,项目主要利用环境修复带来的土地价值提升,将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在环境修复范围内进行二级开发产生的收益,直接捆绑作为项目收益实现项目自平衡。
环境修复内容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理、水体环境提升、城镇环境美化等。一级开发涉及规划、土地性质调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级开发涉及商业、文旅、住宅物业开发等。
湖北省A市EOD项目为当前模式下的典型案例,以下进行详细介绍: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A市一家国有平台公司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整体合作期按30年考虑,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项目估算总投资算1,414,449.36万元,建设期利息84,754.08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估算为1,329,153.3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002,52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8,171.14万元(征地拆迁费172,038.99万元),预备费(8%)98,445.4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A市2021年至2025年河道治理及水系连通规划、岸线绿化提升及生态修复规划、A市内部分长江港口提升规划、A市内部分长江排涝改造规划、防汛道路整体提升规划、截污治污规划、沿江城镇提档升级与资源开发保护工程7个项目。
二、运作方式
本项目基于EOD理念,采用“政府授权+股权合作+资源补偿”模式,引入社会投资人,与政府下属平台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统筹一体化实施A市内部分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具体实施路径如下:
图1:
①由A市高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平台公司统筹实施EOD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②由平台公司或政府授权的招商部门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范围及初步投资规模、回报方式及路径等内容,股权比例暂定为10%:90%。
③平台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生态环保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相关的生态环保及关联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根据具体项目分期实施计划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或运营维护单位等参与具体环节、内容。
④市政府出具批复文件,成立“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专项基金”,明确项目区域内新增财政收入以特定的专项资金实行封闭运作,用于长江生态保护及绿色发展类项目,拟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
⑤项目运维阶段:本项目建成后,合资公司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高新管委会、城建、环保、财政、发改等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备案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期。
三、项目资金筹措
①筹措政府专项债、旧城改造、新型城镇化专项债申报资金17.7亿元,发行绿色债15亿元,占总投资比例23.12%。政府专项债、旧城改造、新型城镇化专项债由省级发行,偿债收益来源在本项目未计算收益。绿色债申报资金是A市国有平台公司的企业债券,由企业自身还本付息,不需要本项目承担。积极争取水利三峡后续、三峡绿色发展落实及申报资金,发改、交通、住建、环保申请补短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②剩余待筹资金108.7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约20.30%,约28.7亿元,其中平台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10%:90%;拟申请银行融资占总投资比例约56.88%,约80.2亿元项目贷款期限为30年,其中宽限期5年,宽限期内只付息,不还本;从计算期第6年开始还本,还本期限25年,还本期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本项目借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按照5年期以上LPR4.65%,上浮25BP即4.90%计算。政府不对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的融资提供任何担保,不承诺保底收益。
四、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自身营业收入+资源补偿的回报方式:
五、项目资金平衡
30年合作期内,项目子项收入合计323.7亿元(折现值117.3亿元),经营成本合计197.2亿元,(折现值70.8亿元),项目能够实现投入产出的平衡并获得合理收益。全投资所得税前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30%、财务净现值为9.32亿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8.72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93%。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11%。(作者:刘登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