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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项目入什么库,到底要不要入库?EOD与PPP有哪些区别?

来源:原创  时间:2023-07-20  点击:1517
鉴于国家库和省库在申报数量等方面的差异,建议项目基底条件好、融资落地性高、政府重视程度高的项目争取入国家库,其余项目争取入省库。如项目在项目支持类型选择、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判定等方面不完全符合入库要求,但项目收益比较稳定可测且可实现自平衡,则可以不入库直接争取金融机构支持

EOD项目入什么库,到底要不要入库?


2022年3月2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入库指南》),标志着EOD模式从试点阶段转入入库阶段。现实中,是否需要入库、入哪个库、什么项目适合入库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地方政府和投资人。


一、两级入库

1.国家库

2021年4月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158号)提出,“在中央项目库中补充建立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等重大项目,以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生态补偿、‘无废城市’建设等试点项目的储备与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对中央项目库中符合放贷条件的项目和生态环境部门推荐的其他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优先给予优惠利率、优先给予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信贷政策支持”。经过近1年的筹备,2022年3月2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入库指南》,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开始正式运行。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是中央生态环保项目库的子库,主要支持有足够收益、可以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有融资需求的项目,项目通过肥瘦搭配可以实现自求平衡,或通过合规的PPP模式不增加政府债务。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支持企业事权责任和政府事权责任项目,其中政府事权责任项目主要采用EOD模式。2021年7月、9月、11月以及2023年3月、5月,生态环境部先后接受五批项目入库申请,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向金融机构推送了166个EOD项目。此外,2020年和2021年的两批共94个试点项目也视同国家级入库项目。


2.省库

在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入库指南》之前,山东、安徽等省已经推出本省的EOD试点申报政策。《入库指南》发布之后,江苏等省发布本省的省级入库政策。《入库指南》之前的试点省份政策视同为省级入库政策。截至2023年5月,已有山东、安徽、江苏、福建、广西、甘肃、云南等省推出省级入库政策。2022年安徽、山东、广西、江苏等省约有20个项目成功入省库。


由此,全国形成国家与省级两级项目库并存互补的局面。部分省份(如江苏)EOD项目入省库后择优推荐入国家库,部分省份(如安徽)EOD项目入省库后不入国家库。


二、入库要求

1.国家库

按照《入库指南》要求,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重点支持八大方向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包括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锅炉综合治理、涉气产业园区和集群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换新、船及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治理、典型行业恶臭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等。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包括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再生及资源化利用、工矿企业和医疗机构水污染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水污染治理、水体内源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天然(人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水源涵养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等。


(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为重点,包括海水养殖环境整治、入海排污口及直排海污染源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亲海岸滩环境整治、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美丽海湾示范建设等。


(四)土壤污染防治。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农用地工矿污染源整治、工矿企业重金属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矿山开采区及尾矿库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依赖地下水的生态系统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污染源防渗改造、废弃井封井回填等。


(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包括农村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


(六)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以“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为重点,包括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处置、餐厨垃圾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收集与处理处置、矿产资源(含尾矿)综合利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和道路沥青资源化利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


(七)生态保护修复。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


(八)其他环境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放射性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能力建设等。


申报项目需满足的申报条件包括:(1)入库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化企业,或县级(含)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2)项目融资主体应为市场化企业,且其环保信用评价不是最低等级。(3)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单个项目融资需求原则上应超过5000万元;其他项目单个项目融资需求原则上应超过1亿元。(4)应明确项目实施模式。PPP项目需满足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应适时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鼓励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EOD项目要参考《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468号)基本要求,确保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收益反哺、一体化实施。


EOD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的EOD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50亿元;区县级政府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30亿元。(2)项目边界清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避免无关项目捆绑,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3)除规范的PPP项目外,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优化项目建设内容,力争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4)EOD项目中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入库范围要求,且要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产业开发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入库EOD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


2.省库

多数省库入库政策和国家库入库政策要求维持一致,主要根据本省特点就申报时间和入库数量提出特殊要求。江苏省不仅提出了详尽的激励措施,还发布了项目建设引导指标、项目评价标准。预计生态环境部今年将出台EOD项目评价指南,对全国项目进行规范和引导。


三、入库好处

1.国家库

按照《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158号)文件要求和项目申报及融资实践,EOD项目入国家库的主要好处是可以得到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优先给予优惠利率、优先给予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信贷政策支持。根据实际情况看,贷款期限一般在15—20年,部分项目在20年以上,贷款利息在3%-4.5%左右,部分项目可低于3%。但是并不意味着仅有入库项目才能获得金融机构支持,库外项目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例子屡见不鲜。


在重大支持政策(如《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申请方面,国家级入库项目和其他项目无明显差别,在同等条件下可能获得优先支持。目前生态环境部及其他部委尚未推出针对国家级入库项目的专门财政奖补政策。


2.省库

目前,除江苏省外,省级入库项目和国家级入库项目在支持政策上无明显差别。江苏省对纳入省级EOD试点项目库的项目,可给予以下资金政策支持:(1)符合要求的入库试点项目,享受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政策,同时择优推送至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防治基金予以支持。入库试点项目纳入“环保贷”“环保担”项目库,优先推送金融机构予以支持。(2)根据项目落地情况,遴选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试点项目,省财政给予适当资金奖励。(3)项目环评审批纳入“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污染物排污指标,做到快批快办。项目运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按规定可纳入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流转用于重大项目建设。(4)获批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纳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未纳入省级EOD试点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推送。


四、入哪级库

鉴于国家库和省库在申报数量等方面的差异,建议项目基底条件好、融资落地性高、政府重视程度高的项目争取入国家库,其余项目争取入省库。如项目在项目支持类型选择、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判定等方面不完全符合入库要求,但项目收益比较稳定可测且可实现自平衡,则可以不入库直接争取金融机构支持


EOD与PPP有哪些区别?


PPP是EOD模式的三种落地方式之一。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包含一定量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占比(使用者付费),且当地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项目实施不是很紧迫的区域,EOD项目可采用PPP模式实施。


其实,EOD模式与PPP模式的关系无非有两种:一种是把EOD模式界定为PPP模式的一种创新模式,另一种是把EOD模式界定为PPP模式的“战略合作伙伴”。


但不管是何种界定,EOD模式都是在为PPP模式进行有效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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