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江阴市域17个镇(街道),245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规划总面积987.53平方公里(含长江水域面积56.71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的
为推进江阴市城乡空间优化和土地综合整治,促进乡村集约建设,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明确乡村发展空间载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支持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编制《江阴市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
三、村庄分类标准
按照相关要求,将现状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5 类。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城郊融合类村庄”都属于规划发展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新建的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村庄,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因避灾避险、脱贫攻坚、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和城镇规划建设等需要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其它一般村庄是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
四、分类方案汇总
规划对象共2323个,规划发展村庄319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227个,特色保护类村庄89个,城郊融合类村3个。搬迁撤并类村庄799个,其它一般类村庄120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