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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出实招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来源:原创  时间:2022-11-21  点击:1291
为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现实难题,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南京市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增速,市场对于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传统农业产业向农事体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方向发展的需求旺盛,“农地农用”的设施农业用地已经不能满足项目向经营性方向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


  为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现实难题,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南京市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2〕1号),并附《南京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统筹用地布局。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规模或流量指标,主要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增用地计划应不少于新增计划的5%,计划确实不足的在全市统筹解决,一般单个项目用地原则上不超过20亩。对于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且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可适当提高用地额度。

  二是规范入股联营。规范使用权入股、联营项目的条件和范围,明确方案编制、签订合同等6个环节,土地使用年限原则上与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土地流转到期年限一致,最低不低于5年,最高不超过20年。

  三是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联合审查机制,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和违约责任,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动态监管,不得用于商品房、低密度住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新政策的出台,为乡村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必将激发出全市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生机和活力,朝着高质量目标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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