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更新指长沙市六区一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对特 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等) 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功能完善、全面改 造、历史文化保护以及生态修复的活动:
(一)居民居住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的;
(三)危房集中或者建筑物不符合消防、交通等公共安 全需要的;
(四)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低效落后,需要进行 功能转换或者产业转型升级的;
(五)按照“退二进三”要求需要转变土地功能的工业用地;
(六)城中村改造的用地;
(七) 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 情形。
同时,这一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透露了,未来 15 年长沙城市更新工作的思路与方向。
推动 32 个片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长沙城市更新的范围为长沙市中心城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及长沙县,总面积 3915 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公示版,长沙将通过综合整治、功能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生态修复以及全面改造等方式,对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危房、旧厂房、城中村、农安小区、区域性商贸市场、滨水空间以及对更新区域内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更新与保护。
预计到 2035 年,通过片区整体更新,实现城市高品质发展。推动 32 个更新片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涉及范围面积 129.6 平方公里。
一方面,通过对城市建筑的改造、更新,对用地进行功能置换和调整,实现城市功能迭代和升级。另一方面,通过对历史资源保护和修缮促进城市文脉延续,保留历史保护地区传统街巷肌理。
形成 " 一核两带多区多点 " 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公示版透露,长沙将形成 " 一核两带多区多点 " 城市更新空间总体结构。
附件:
长沙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