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产业要闻

《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原创  时间:2024-11-22  点击:346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到2027年,内蒙古低空空域充分释放,高效利用,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有效覆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高效运行,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军地民”三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记者从自治区交通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内蒙古低空空域充分释放,高效利用,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有效覆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高效运行,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军地民”三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据了解,《实施方案》部署了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建立“军地民”协调机制,加强军方、地方政府、民航部门空管手段建设和信息交互,建立空域管理协调机制;合理划设低空空域,按照中央空管委空域分类划设原则,开展低空空域资源调查评估,完成3000米以下自治区全域管制、监视、报告空域分类划设,精细划设低空空域航线,建立空域资源档案,满足区域内低空飞行需求;搭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全区低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及运行管理、飞行服务保障、通信监视3个支持系统,联通军民航飞行管理、情报、航空气象等系统,贯通低空飞行各部门、各环节,实现低空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稳妥有序布局基础设施,编制低空基础设施规划,有序建设通用机场、飞行服务站、无人机起降场等设施,科学布局建设通信、导航、监视、低空气象等信息基础设施,按需实现低空通导监有效覆盖;构建安全高效运营模式,组建专业运营管理机构,负责低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运维;制定地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自治区低空空域协同运行规则、无人机地方性法规等规章制度,为低空空域管理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上一篇:人工智能“四川方案”发布 到2027年,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
下一篇:牡丹江市发布四个数字政府建设地方标准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