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海南省休闲渔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海洋休闲渔船检验管理规定(试行)》《海南省海洋休闲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试行)》《海南省促进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办法》《检验规定》《捕捞许可规定》《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已于近日印发,在全国率先构建起一整套完整的休闲渔业发展政策体系,为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政策基础。
四个政策文件包含以下亮点:
一是明确新内涵,发展完整产业链。《管理办法》中定义了休闲渔业的内涵和外延,鼓励休闲垂钓、共享渔庄、增殖放流体验、赶海拾趣、水族观赏、水产购物、鱼鲜美食等多种类型多元化发展,定义更加完整,其中首次提出共享渔庄等业态,并将共享渔庄纳入共享农庄政策支持范围。
二是建立新规则,打通发展堵点。《管理办法》明确休闲渔船为取得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可承载游客在核定的作业场所内开展休闲垂钓等非生产性渔业活动的船舶;《捕捞许可规定》规定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实行总量控制,休闲渔船的审批权限下放市县,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县指标使用情况组织评估、统筹调控,并开发全省休闲渔船管理信息系统等。多项政策创新旨在彻底打通新建休闲渔船的堵点,《三年行动方案》还提出到2025年全省休闲渔船达到500艘的目标。
三是鼓励新举措,保障渔民转产转业。《管理办法》和《捕捞许可规定》中都有相关保障条款,休闲渔业经营单位应当优先吸纳转产渔民就业,并要求市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吸纳本省户籍渔民超过50%的休闲渔业经营企业进行支持。在《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三项措施推进渔民休闲渔业培训,建设休闲渔业实训基地,实现2025年渔民转产1万人的目标。
四是赋予新职责,有效监管安全领域。《管理办法》明确农业农村、交通、海事、海警、旅文、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在休闲渔业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划分。
五是开展新试点,赋权行业协会进行管理。《管理办法》规定了发挥休闲渔业行业协会作用,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标准,引导和规范休闲渔业会员单位的行为等。
《海南省促进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用三年的时间,通过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休闲渔业品牌建设、休闲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渔民转产转业保障等4个方面的行动,到2025年,实现全省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
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行动,包括打造一批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一批海钓赛事基地,培育一批渔业小镇和美丽渔村,创建一批休闲渔业精品赛事和节庆活动,建设一批休闲渔业船舶。据介绍,全省3年将打造8个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培育10个共享渔庄。目前已经启动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并将共享渔庄纳入共享农庄的范畴,目前已在组织申报,今年争取认定1—2个共享渔庄。
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建设行动,包括创建海南休闲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培育休闲渔业消费市场。目前,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旅文厅发展“渔业资源保护+旅游”的休闲渔业模式,将创建20条精品休闲渔业旅游线路,同时,积极争取旅游的相关政策惠及休闲渔业。
开展休闲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包括建设一批休闲渔业码头,打造一批渔港经济区。海南省将在三亚崖州、文昌铺前、陵水新村、临高新盈4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培育集休闲渔业商品装备经营、美食、购物为一体的休闲渔业产业链,打造渔业产业优势突出、渔业设施一流、休闲气息浓郁的渔港经济区。
开展渔民转产转业保障行动,建设休闲渔业实训基地,海南省将实现2025年渔民转产1万人的目标。在产业起步阶段,省农业农村厅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导作用,鼓励参与休闲渔业项目投资,采用多种合作方式激发社会资本潜力,争取打造一批休闲渔业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