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规划的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数据库和附件组成。附件是对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以及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1)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 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
(2)规划图件
规划图件应包含全域、城镇功能控制区的分析图、现状图、规划图。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满足深度要求的条件下,可将城镇功能控制 区与相关区域(市辖区、县市域)范围合并表达。
(3)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以陆域优 于 1:10000、海域 1:50000 精度纳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数 据和其他基础数据。并及时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纳入国土 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一 致。同步建设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预警提供数据支撑。
(4)规划说明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 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 参考。
(5)专题研究报告
规划编制中研究形成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集。
(6)其他材料
基础资料汇编、人大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 参与记录。